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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文旅产业在“狂飙”,法律意识却在“裸奔”? | 发现原创

2025-06-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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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行业现实



近年来,文娱文旅产业持续升温,几乎成为了城市消费升级、地方经济拉动的重要引擎,也是城市形象更新的重要力量。


相关数据统计,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59,464亿元,占GDP的4.59%,其中文化服务业增速尤为突出,2024年全国演出市场票房突破 630亿元,同比增长超60%等。


文旅项目投资热度持续攀升,沉浸式演艺、城市节庆、IP授权、展览快闪、国潮联名、文创市集等新业态层出不穷;


新内容生态不断成形,短剧、直播、MCN机构、达人IP孵化等构建起庞大的文娱商业体系,创作者、品牌、平台三方高度交织;


各地政策扶持不断推出,城市文旅营销正逐步走向“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合作”的双轨模式,成都、长沙、西安等城市更涌现大量“国潮+非遗+科技”的创新型文旅项目;


可以说,文娱文旅正处于发展机遇期与产业重构期的叠加阶段。


文娱文旅产业今天已经不仅仅是“好看、好玩、好内容”,它越来越像一个融合了内容生产、商业合作、线下运营、平台分账的综合产业系统,也正因如此,它的法律风险开始变得复杂、多源、交错。越多的项目被快速启动,越多的法律风险正在无声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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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观察:高速增长下的“法律赤字”


行业发展迅猛,但法律意识和制度保障并未同步增长,我们在实务中反复看到:


1. 合同管理不足:合作做了,合同没“做好”


很多合作还停留在“口头协议”“社交软件中草草约定”“抄模板就用”的阶段,合同内容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收益分账口径模糊、违约处理机制不健全,项目出事后,往往无据可依、谈判无效、法律保护缺位。


2. IP与内容归属模糊,创作成果风险“裸奔”


在联合开发、平台孵化、视觉内容创作等场景中,著作权归属、使用范围、商标申请权往往未进行书面约定,多方共创项目常因“作品是谁的”而在商业化阶段分歧频发。可能出现:被合作方抢注商标,失去项目主导权;IP被对外授权牟利,原内容创作者无法制止;剧本、美术、LOGO、音乐等无法登记保护,维权举证困难。


3. 平台签约快速推进,创作者权益却无从保障


MCN、视频平台、短剧出品方等机构签约节奏快、信息不对称,账号归属模糊、收益分成不清、自动续期、高额违约金等问题普遍存在,创作者一旦尝试独立发展,即面临账号失去、内容禁用、其他平台合作限制、解约困难等。


4. 活动类项目中责任划分不明,是高风险“死角”


大量文旅项目涉及场地临时搭建、人员密集、安全不可控因素,外包单位多、责任链长,若前期未做好合同责任边界设置,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主办方常成“第一责任人”。


5. 临时用工不合规,用“人情”、“信任”替代“管理”


临时演员、表演者、创作人员、工作人员未签协议、不投保,出现拖欠报酬、争议、事故时,公司无法主张权利,反被指控“用工违法”。


6.法律维权滞后:问题出现时,已错过最佳窗口


文娱文旅行业普遍存在“事后想办法”的心态,维权举证材料不全、成本过高、路径模糊,常常不是不能维权,而是不知如何、证据不足、代价太大。


这些问题一旦发生,不仅可能导致项目卡壳、客户流失、商誉受损,更有甚者,牵扯司法程序,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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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前景越明朗,法律意识越不能滞后


从产业演变的角度看,文娱文旅产业已经进入“深水区”:


内容边界更复杂:一个剧场,可能融合剧本、舞美、品牌、音乐、商业授权、数字互动;


参与方更多元:一个市集,可能牵涉场地方、IP方、内容创作者、平台方、执行公司;


商业逻辑更复杂:从演出门票到二次消费、内容再传播、数据转化,商业路径被拉长。


在这样的结构中,项目越大,合作越深,风险也就越系统性。


所有行业主理人都需要认识到:“法律不是你的局限,而是你的保障和底气。”


四、律师建议:让“事前防范”、将“风险前置”成为行业惯性


从防范角度出发,建议行业主理人在项目启动前至少做好以下关键动作:


1.合同落地要具体化


合作内容、收益分成、数据公开、退出机制、违约责任务必写清楚;拒绝模糊表达,比如“具体另定”“以平台为准”等都是后患。


2. IP权属必须前置安排


IP、作品等成果明确创作归属权、使用范围、再授权权利,尽早做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如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减少抢注/侵权风险。


3. 安全责任明确划分


活动类项目要有完整“责任分工表”,签署分包/外包合同时设置责任风险承担条款,并建议购买相关保险以降低风险。


4. 劳动用工流程正规化


让用工关系“写下来、签清楚、交社保”,不要用口头信任解决长期关系;与演员、艺人签订书面协议(聘用或演出服务),约定好各方职责及权利。


5. 艺人授权边界清晰

但凡涉及到明星、艺人等肖像、声音、姓名等个人元素的授权使用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授权区域、范围、期限、使用平台、使用方式、使用主体等及是否有权进行衍生品或周边产品开发或是否有权进行转授权。


6. 项目文件做好存档


合作沟通留痕、数据留底、决策记录保存,都是事后维权或免责或减损的重要依据。


五、写在最后


文娱文旅行业的创意、速度和能量是这个时代最迷人的一部分。它天然多元、跨界、灵活,但这也意味着它在法律层面更加脆弱、复杂、不确定。作为一名服务该行业多年的律师,我深知:


法律的作用,不是项目束缚,而正是帮助项目在快中不乱、变中不慌、合作中有边界。


对于所有正深耕这个领域的内容方、执行方、品牌方、创作者来说,应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意识及抗风险能力是否跟得上我们的发展速度”,应采取法商并行的举措,让真正理解你业务逻辑、项目模式、行业节奏的法律服务者为你制定项目全周期的风险预案,筑建“防火墙”。


我们可以跑得很快,但一定要踩在规则的路上。稳步前行,方能触达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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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得视为发现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