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敏、宋欣恬
一、案情简介 张某(化名)于2025年4月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工地从事砖工工作,双方签订《建筑工人简易用工合同》,公司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 2025年8月1日上午,张某在工地作业时被高处掉落的钢管砸伤左肩,经诊断多处骨折,2026年1月16日被认定为工伤,2026年3月23日经鉴定为伤残八级。 因公司未支付任何工伤待遇,2026年5月张某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一次性支付;逾期另付违约金4万元。 2026年6月,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费用,该争议妥善解决。 二、全流程解决思路 (一)住院期间 1、保存医疗证据。包括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原件等,务必向医院索取完整病历资料。 2、记录受伤经过。尽快以书面形式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在场人员,请至少两位工友出具证言。 3、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如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需先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方可申请工伤认定。 本案中,张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建筑工人简易用工合同》,但合同一直由用人单位保管,张某并未持有原件及复印件,后在派出所协助下取得合同原件。 (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实务中,用人单位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申请,但劳动者享有的1年申请权不受影响。 (三)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结论是计算伤残待遇的依据。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本案中,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鉴定,鉴定结论生效。 (四)争议解决 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依法可能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诉讼程序,调解则适用于上述全部阶段。当事人若要有效开展调解协商,应先厘清赔偿项目,计算各项可主张的待遇金额。 1、计算可主张的工伤待遇金额。 2、劳动仲裁。劳动争议须先经仲裁程序(先裁后审)。仲裁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一审、二审。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不服可上诉。本案在仲裁阶段即调解结案,无需进入诉讼程序。 4、各阶段调解。协商、仲裁调解、诉讼调解均可达成协议。调解的优势在于快速拿到赔偿,但需注意:调解协议措辞应避免被解读为放弃后续权利,本案在仲裁阶段调解,约定20万元一次性支付并设置4万元违约金条款,既保障赔偿到位,又对用人单位按约履行形成约束。 (五)社保先行支付 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且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由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先行支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三、实务要点总结 工伤维权不怕流程繁琐,最怕错过关键节点。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丧失再次鉴定机会,或是关键证据灭失,都可能让原本可以顺利化解的纠纷陷入被动。 发生工伤事故后,务必第一时间保存好病历资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核心证据,依照法定程序逐步主张权利。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切莫因程序上的疏漏,损耗自身本应享有的实体权利。 附:参考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年修正) 4.《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修订) 5.《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8修正) 6.《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 号) 8.《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3 号) 9.《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暂行)》(成劳社发〔2005〕74 号) ✦ 律师介绍 ✦ 陈敏律师 发现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业务方向: 宋欣恬律师 发现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的相关事务,尤其在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公司商事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先后承办多起国企大宗交易买卖合同纠纷;代理标的超百万、涉案工地项目数量上百的复杂合伙合同纠纷;代理标的超百万的异地遗产继承纠纷;先后代理各类离婚案件,通过协商及诉讼等多种方式为离婚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除此之外,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均有丰富实践经验。 业务方向:婚姻家事相关争议诉讼及咨询专项服务、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收并购、法律尽职调查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得视为发现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
1、擅长劳动争议诉讼代理,成功处理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竞业限制等各类纠纷,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秩序;
2、深度服务多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企业类型包括科技型企业、大型连锁企业、省属医院等;
3、为多家企业提供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合伙人模式设计及劳动用工合规体系建设,擅长从设计到落地实施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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