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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领域商业秘密保护:6类典型场景应对指南 | 发现知竞

2025-11-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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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白热化的建设工程领域,商业秘密堪称企业的“隐形护城河”。从优化施工方案到独家项目管理系统,每一项未公开的技术与经营信息,均可能对项目中标、成本控制,乃至企业市场地位产生决定性作用。然而,商业秘密泄露与窃取事件频发,引发诸多纠纷。面对此类损失,企业应如何吸取教训,构建有效的保护机制?本文通过建设工程领域商业秘密保护的六个典型场景的模拟,并结合实务争议焦点,旨在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指引。

注:本文中的模拟场景,均以泄露的内容具有(秘密性)为前提,故在下文中不再对(秘密性)进行赘述。




场景一:

建筑设计方案被泄露——离职员工带走核心设计,竞争对手中标



模拟案情:


某建筑设计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承接了某高端住宅项目的核心设计工作,其设计方案融合了“绿色建筑+智能科技”的创新理念,属于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设计师王某负责该方案的研发,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离职后2年内不得披露、使用公司商业秘密”。


2022年,王某离职后加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企”),将设计公司的核心设计方案复制并提交给房企。房企利用该方案参与上述住宅项目投标并中标,致使设计公司错失合作机会,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


设计公司遂起诉王某及房企,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涉案设计方案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王某及房企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涉案设计方案未公开,具备“绿色建筑+智能科技”的独特性,能为设计公司带来投标优势及经济利益(价值性);设计公司通过《保密协议》、加密存储、限制访问权限等措施采取了合理保密手段(保密性),故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王某违反《保密协议》,向房企泄露设计方案(披露行为);房企明知王某行为仍使用该方案投标(使用行为),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设计单位应将核心设计方案纳入商业秘密清单,明确保密范围,如“建筑布局、节能技术、智能系统设计”等;


2.与设计师签订详细的保密协议,约定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例如“2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设计工作”;


3.对设计方案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如加密存储、权限分级、添加水印,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或传播。


场景二:

施工工艺窃取——分包商泄露新型基坑支护技术



模拟案情:


某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方”)研发了一种新型基坑支护工艺,能大幅降低施工成本(每平方米节省约150元),且未公开(秘密性)。施工方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商不得披露或使用该工艺”。


2021年,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将该工艺的图纸、操作流程泄露给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利用该工艺参与某地铁项目投标,以更低成本中标,导致施工方失去该项目,预计利润约800万元。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新型基坑支护工艺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分包商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仅假设为普通侵权)?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该工艺未被公众知悉(秘密性);且与同类技术相比能节省材料与工艺,提高效率,大幅降低施工成本,从而为施工方带来显著的成本优势(价值性);施工方通过签订《分包合同》、开展现场培训(着重强调保密要求)、限制分包商接触核心技术人员等措施,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手段(保密性),故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约定,泄露工艺信息,导致施工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则一般在侵权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之间择一主张,若同时主张,则法院适用损失填平规则。



风险提示:


1.施工企业应将新型施工工艺、技术参数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例如“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工艺细节、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2.对分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定期检查施工记录、限制接触核心技术资料;


3.若发现分包商泄露秘密,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图纸复印件,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场景三:

项目管理系统复制案——离职员工窃取进度管理系统源代码



模拟案情:


某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方”)自主研发了一套项目进度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工程进度、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构成了管理方的核心竞争力(价值性)。同时,该系统仅限公司内部员工使用,并设置了严格的密码验证机制(保密性)。


2023年,负责该系统维护的员工李某在离职时,私自将系统源代码复制并带至新公司(即竞争对手处),用于新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管理方在发现此情况后,由于新公司使用的系统与管理方的系统功能高度相似,导致管理方的客户纷纷流失,直接经济损失约达300万元。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项目进度管理系统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李某及新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该系统的源代码未公开,且能够提升管理方的项目管理效率、吸引客户(价值性);管理方通过密码验证、权限分级(仅核心员工可访问源代码)等保密措施(保密性),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李某复制系统源代码(获取行为),并披露给新公司(披露行为);新公司使用该系统(使用行为),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向管理方赔偿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成本。



风险提示:


1.工程管理企业应将项目管理系统、软件源代码纳入商业秘密保护,明确“系统数据、算法、流程”等保密内容;


2.与技术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离职时交还所有技术资料,不得复制或带走系统源代码”;


3.对系统采取技术加密措施,如数字签名、加密存储,防止员工未经授权复制。


场景四:

成本预算泄露——合作方泄露投标成本导致中标失利



模拟案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企”)拟投标某地块项目,制定了详细的成本预算表(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融资成本等),该预算表是其投标报价的核心依据(价值性)。房企与合作方(某咨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咨询公司不得披露预算表的具体内容”。


2021年,咨询公司将预算表泄露给竞争对手,竞争对手根据该预算调整投标报价,最终以低于房企报价1%的价格中标,致使房企错失该项目,预计利润损失约1000万元。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成本预算表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咨询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该预算表未公开,其可助力房企确定投标报价,进而获取竞争优势(价值性);房企通过《合作协议》以及限制咨询公司接触预算表核心内容(例如,仅提供汇总数据,不提供明细)等举措,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故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咨询公司违反《合作协议》,泄露预算表内容,致使房企中标受挫,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房企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1.房地产企业应将项目成本预算、投标策略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保密义务,例如,“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预算明细、投标报价依据”;


2.对合作方接触的信息进行分级管理,例如“核心信息仅提供给合作方的指定人员”;


3.若合作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及时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场景五:

技术配方侵权——离职研发人员带走混凝土配方



模拟案情: 


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方”)研发了一种高性能混凝土配方,该配方可提升混凝土强度与耐久性(价值性),且未对外公开(秘密性)。该配方仅由研发团队掌握,且存储在加密电脑中(保密性)。


2022年,研发人员张某离职,将配方复制到新公司(某混凝土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同类产品。建材方发现后,市场份额从30%下降至15%,直接损失约500万元。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混凝土配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张某及新公司是否违反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从而构成侵权?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该配方未被公众知悉,其能为建材方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价值性);建材方通过加密存储配方数据,并限制研发人员接触配方的完整内容,例如‘每人仅掌握部分成分’,以此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故该配方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张某复制了配方(获取行为),并将其披露给新公司(披露行为);新公司则利用该配方生产产品(使用行为)。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建材方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1.建材企业应将技术配方、原料比例纳入商业秘密保护,明确“配方的成分、比例、生产工艺”等保密内容;


2.与研发人员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产品的研发或生产”;


3.对配方实施物理隔离与技术加密措施(例如“将配方存储于专用电脑,并设置多重密码保护”),以防止研发人员复制。


场景六:

招标方案遭黑客攻击——竞争对手窃取招标流程



模拟案情:


某招标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方”)的招标方案设计流程(包括评标标准、评分细则、供应商筛选方法)是其核心商业秘密(价值性)。该流程被安全存储于公司内部服务器,并配备了防火墙及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其保密性。


2022年,竞争对手通过黑客手段入侵代理方服务器,获取了招标方案设计流程,并用于自己的招标项目。代理方发现后,多个客户因招标流程相似而终止合作,直接损失约200万元。



本案情涉及争议焦点:


1. 招标方案设计流程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 竞争对手是否构成侵权?



笔者认为:


1. 商业秘密认定:该流程未公开,能为代理方提高招标效率、吸引客户(价值性);代理方通过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保密措施,有效保障了该流程的(保密性),因此该流程属于商业秘密。


2. 侵权责任认定:竞争对手通过黑客手段获取招标流程(不正当获取行为),并用于自己的项目(使用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1.招标代理公司需将招标方案、评标标准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明确“招标流程、评分细则、供应商筛选方法”等保密要点;


2.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并定期更新杀毒软件”,以防范黑客攻击;


3.对招标方案实施加密存储,例如,“将方案存储于加密服务器,仅限授权人员访问”,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总 结

在建设工程企业中,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优势的关键措施。例如,无锡市通过地方立法和建立三级商业秘密保护格局,强化行政保护效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此外,北信源为某电网公司量身定制的商业秘密安全保护系统,覆盖了商密文档全生命周期的保护,实现了全方位守护。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也通报了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丰硕成果,建立了3381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数量居全国第一,提升了企业的保密意识。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保护核心是“防泄露”,企业需从制度、技术、合同三方面构建防护体系:


1. 制度层面: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如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成本预算等)、保密措施(如加密存储、权限分级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2. 技术层面:对核心信息采取物理隔离与技术加密相结合的方式(如2.专用电脑、防火墙、数字签名),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复制行为;


3. 合同层面:与员工、分包商、合作方签订详细的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例如“不得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违约责任(例如“赔偿经济损失”)。


提示:若发现商业秘密遭受侵权,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收集证据、申请诉前禁令),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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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在建设工程领域,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隐形资产”,其价值不亚于有形资产。通过以上6个模拟案例,我们看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需要企业的重视,更需要制度的完善和技术的支撑。例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某半导体设备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成功维护了其技术秘密,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则首次将数据产品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这些案例都强调了制度和技术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希望本文能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借鉴,帮助企业规避商业秘密侵权风险,守护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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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阳

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方向)学士、211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涉外法治人才通识认证律师

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

高级企业合规师


微信号:SherlockHolmes223

邮箱号:qiuyang@faxianlaw.com

黄大海

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川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  副主任

成都市律协商业秘密专委会  委员

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3年,律师执业9年


专长领域: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仿冒混淆、刑事、合同相关法律事务


微信号:huanglvs001

邮箱号:huangdahai@faxianlaw.com

程靖洋

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财务、理工科复合专业背景,具有银行、证券从业经历。曾在成都某法院工作,办理案件2000余件。


专长领域:诉讼仲裁、法律顾问、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生物医药、不良资产等


微信号:LawyerWilla666

邮箱号:chengjingyang@faxi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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