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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佩鑫

执业律师

遂宁

15182591721

472899484@qq.com

业务领域:

行政法与政府法律

工作语言:

中文

遂宁

15182591721

472899484@qq.com

业务领域:

行政法与政府法律

行业领域:

政府与公共事务 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

工作语言:

中文

个人简介

  • 体制内工作10年,历经住建、交通运输、政府办等部门多岗锻炼,擅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长期担任交通运输部门常年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 攀枝花学院 本科学历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

工作经历

  • 2014.01-2018.08,遂宁市市政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
    2018.09-2020.05,遂宁市船山区公路管理所,一级科员,从事公路桥梁的管理养护
    2020.05-2023.02,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从事文秘工作
    2023.02-2023.10,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某大队副大队长,从事执法工作
    2023.11-2024.11,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24.12至今 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代表业绩

  • 案例1:廖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6名乘客,从广东省深圳市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被某市交通运输局认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执法文书,代写1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某市交通运输局在举证期内放弃举证,直接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2:游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当事人驾车从单位出发前往学校接女儿,途中顺路搭载4名乘客,被某市交通运输局认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收集违法扣押、编造笔录的证据。在行政复议机关召开的听证会上,提出在案证据存在自相矛盾,证据链无法闭合,最终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处罚。

    案例3: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6名乘客,从云南省昆明市前往贵州省纳雍县,在桃园服务区遇到执法检查,被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给予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本案属于典型的跨区域执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2份书面意见后,主张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具有管辖权,最终该支队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吴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
    当事人在某医院体检结束后,受亲戚委托前往某中学帮忙接送同镇的4名学生,途中遇到执法检查,被某县交通运输局扣押车辆,该局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拟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接受委托后,针对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主张本案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事后补签笔录。经行政复议机关调解,某县交通运输局未按照《违法行为通知书》作出行政处罚,最终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5:李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7名乘客回老家奔丧,从广东省深圳市前往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途经某高速收费站,被某市交通运输局认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运输,执法过程中未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2份书面意见后,被申请人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6:顾某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案
    当事人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家政公司,受公司指派驾驶自己的车辆每天接送雇主的小孩。入职两个月后,当事人驾车遇到执法检查,被认定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某市交通委员会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某市公安机关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月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并不具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构成要件,某市交通委员会未履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义务。从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角度撰写书面意见,指导当事人参加行政复议机关的听证。最终某市交通委员会主动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调当事人所在的公司对当事人补偿损失7500元。

    案例7:周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
    当事人系某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某日从黑龙江省北安市坐车到哈尔滨市,从物流公司处接到二手车一辆,驾车返回北安市,途中受朋友所托顺路搭载4名乘客,被某区交通运输局认定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认定当事人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证据不足,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2份书面意见后,某区交通运输局主动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8:后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4名乘客,从岷县茶埠镇前往岷县县城,途中遇到执法检查,被某县交通运输局认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分别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代写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全程指导当事人申请阅卷、开庭审理,最终某交通运输局主动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9:容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4名乘客,从黄龙九寨站前往九寨沟景区,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由,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梳理当事人的证据,发现当事人没有通过网约车平台揽客,事先在顺风车平台发布了行程,本次行程系正当的顺风出行。指导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书面意见,最终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撤销行政处罚。

    案例10:罗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当事人驾车搭载3名乘客,从四川省宜宾市前往长宁县,被某县交通运输局认定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阅卷后发现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认定事实不清楚等问题。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2份书面意见后,某县交通运输局主动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11:张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
    当事人搭载3名乘客,从河北省蔚县到张家口市,被某县交通运输局认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接受委托后,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阅卷后发现本案存在证据造假、执法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2份书面意见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行政处罚。

    案例12:某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
    当事人系人民警察,当事人下班后驾车前往老家,堵车高峰期途经公交站,有2名学生请求顺路搭乘。当事人同意搭乘后,刚刚起步就遇到某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检查,被认定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接受委托后,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分别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围绕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4个方面全面突破,最终某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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