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 赵丽娜,女,中共党员, 1980年4月13日出生,祖籍安徽桐城,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硕士。1997年11月在安徽省泾县医院参加工作,后改行学习法律,现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赵丽娜律师在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专业诚信、锐意进取,带领团队在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办理多起重大地产及工程非诉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多起民商事重大争议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幸获得当事人及行业的高度认可。
社会及专业职务
- 四川省律协公益专业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专业委员会委员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特邀调解员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世界仲裁中心仲裁员 西安仲裁研究院研究员 昭通、宜宾、遂宁等多地仲裁委仲裁员
工作业绩
- 一、丰富的非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担任多家云贵川地区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旅游度假项目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包括日常咨询、日常合同拟定审核、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模式设计、劳动用工管理、股权收并购专项、项目招商运营专项、重大工程施工专项、交房专项、车位专项、融资专项、项目资产执行专项、物业管理专项、土增税清算法税专项等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全过程风险管控非诉法律服务。 曾经或正在服务的企业有:毕节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毕节市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光(毕节)置业有限公司、贵州时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黔西融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鑫鼎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科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玖泰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钜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航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市力帆骏马振兴车辆有限公司、毕节格奥雷机械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毕节格奥雷内外饰件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毕节汇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毕节铂骏零部件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毕节骏马振兴制造厂、毕节松坡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州自古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毕节锶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港航华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巧家县金崇水电有限公司等。
二、成功代理多起重大民商事争议案件。
1、贵州纳雍某项目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项目股东张某一审被诉,期间病亡,一审败诉后张某多位债权人找到本人,本人接受张某三位继承人的共同委托,介入代理,本案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程序,陆续提起反诉、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就合同主体问题、 “股金”“股本金”的性质问题、是否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项目是否需要追加投资的问题、项目融资问题、股东出资与法院执行款项资金性质问题、投资收益返还问题等案涉争议焦点逐一分析论证,向法庭提交28页代理词,在对方律师为了面子坚持不予调解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经过几次庭审旁听,避开其代理律师主动与我方进行了调解并自愿支付剩余一千余万元项目投资收益。本案中律师办案综合能力同时也得到了对方当事人高度认可,双方自此相识并成为朋友。
2、代理四川省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与雅江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最终取得违约金超过本金两倍的判决,委托人惊喜取得超出预期的效果,被告公司财务总监后来也成了我的当事人。
3、代理深圳某建设有限公司诉四川某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某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案涉标的金额4500万元,被告主张在案涉结算款中扣除原告与案外人四川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园林工程款债务600余万元,被告且主张其中2099万元双方已达成抵房协议,代理人步步为营,据理力争,最终原告方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4500万元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均得以实现。
4、代理云南某集团企业与红河州某资产管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债权转让及委托贷款、公司担保、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多重复杂法律关系,涉案金额13亿元。
5、代理毕节某车辆制造公司与珠海某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亿元。
6、代理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市政府平台公司、第三人北京某市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标的金额7个多亿,项目超概4个多亿,在发包人工程结算久拖不决而总包人怠于起诉的僵局下,制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因案件涉及多重复杂法律关系,为确保案件向有利于委托方的正确审理方向推动,向法庭提交《关于债权转让类案件案由确定的类案检索报告》、《关于工程款债权转让裁判规则的类案检索报告》、《关于拖延审计裁判规则的类案检索报告》、《关于律师费承担裁判规则的类案检索报告》,成功进入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帮助委托方合法合理主张工程款。
7、代理毕节某产业园公司与贵州某实业公司、毕节某贸易公司系列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承租人经营煤场影响生态环境导致合同陷入僵局情况下,成功为出租方取得解除合同、腾退场地并追回租金损失的全面胜诉结果。该系列案件被贵州省高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8、代理贵州某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与总包方四川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发包方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作为项目业主方(发包方)在类似前案败诉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前案代理律师是当地中院执行庭长转行),更换本人作为代理律师,案件在同一法院取得反转性全面胜利,并对法院后续类案裁判获得了很好的示范效应,至此客户高度认可和信任专业的力量,不再一味信任所谓关系。
9、某公司因受大股东牵连,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被冻结、划拨、扣留、提取异议人其在某置业有限公司处持有的50%股权,在股权已实际评估进入拍卖程序之际,本人接受委托,代理某公司作为异议人提起涉及执行异议、复议、执行监督、案外人执行异议等多个异议程序,成功阻断对某公司股权资产的立即粗暴执行。
10、代理申请执行人江西省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贵州省黔西市某镇政府执行异议案,被执行人在提出撤销仲裁裁决后又提出不予执行裁定,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贵阳仲裁委仲裁裁决,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代理,成功撤销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裁定书。
11、代理开发商逾期交房诉讼案件上百件,均获得胜诉。
12、代理吴总诉某ST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成功帮当事人挽回500余万元投资损失。
……………………………………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和名誉,上列案例隐去当事人名称。
执业理念
- 赵丽娜律师以为客户化解法律风险、创造价值、减少损失为已任,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的综合手段促成交易、解决争端,促成各方利益平衡,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客户事业保驾护航。 做专业、有力、诚信、温暖的法律人。 打动自己,感动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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