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刑辩 || 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家属须知十条,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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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的亲属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了。首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目前亲属是涉嫌犯罪,是否犯罪尚未被依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其次,作为亲友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一、如果亲属涉嫌犯罪,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二)实战总结:越早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越重要。因为:
(1)批准逮捕前的37天,又被称为“黄金救援37天”,这段时间是公安做口供和收集证据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辩护工作做好了,嫌疑人才有可能不被批捕,被释放出来。
(2)在这期间,公安机关可能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排除使用刑讯逼供、威胁、利诱(虚假承诺)、记录不属实或者不完整等方式取得口供的可能。为了把案件做好,这个时间律师介入,①告知嫌疑人的法律规定和分析影响定罪量刑的核心因素,让其对案件作出基本判断;②提醒嫌疑人要注意的事项,对公安机关设置的陷阱,有一定的甄别能力;③辅导嫌疑人做好自我辩护,实现律师辩护与嫌疑人自我辩护相结合有最佳辩护效果。
(3)尽快见到嫌疑人,可以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宽慰嫌疑人的心情,让其不要紧张,并带去家人对嫌疑人的关心,让当事人充满信心,不要过于紧张害怕。
二、聘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辩护人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辩护人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三、如何为亲人寻找专业的刑辩律师?
首先,律师不等于刑事辩护律师。家属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24小时内会被送到看守所羁押,家属非常着急,有很多家属会“病急乱投医”,没有经过慎重思考,就乱请了一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众所周知,现在法律分门别类,每个部门法又复杂,刑事案件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没有委托专业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几乎对亲人的案件没有任何积极作用,甚至不排除会起到相反作用的可能。
其次,刑事辩护律师分为传话型的律师和办案型的律师。传话型律师又叫生活型的律师,是指帮助家属会见嫌疑人后,将生活上的需要传达给家属,“上账”或者传话,这种对办理案件没有作用,但可以帮助嫌疑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专业型律师是指办理过许多刑事案件,并且有许多有效辩护的案例,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战经验,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的辩护能起到重大作用。家属在委托律师时一定要分清这两种律师,以防耽误“救人”的黄金时期。
四、自己的亲属突然失去联系,听说“是被抓了”,如何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首先,依据消息来源,打听在哪个地方被抓的,被哪个单位抓捕的。
其次,带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前往实施抓捕的单位或者被抓捕地的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咨询、查实。问清楚办案单位名称、办案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被羁押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被羁押场所的名称、是不是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拘留(部分律师可能会告诉你,被羁押在拘留所,所以不是因为刑事犯罪。刑事律师会告诉你,因疫情影响,许多犯罪嫌疑人在关进看守所之前,先暂押在拘留所隔离)、是哪一天被拘留的、涉嫌的刑事罪名(要问完整的罪名。部分警察会告诉你行为动词,比如“因为打架”,打架可能是刑事案件,也可能是治安案件。比如”因为伤人“,伤人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二者涉嫌的罪名不同)、问清楚行为后果(比如被害人人数,重伤或者死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等关键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再次,要求给予《拘留通知书》,现在当场签领。
最后,找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并聘请刑事律师作辩护工作。
五、去找办案警察的时候,警察告知《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已经寄回家了,但没有收到,该如何办?
《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是按照犯罪嫌疑人口述的地址邮寄回家。实践中常常出现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家人担心而选择不告知或者乱说家人的联系地址。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到侦查机关要求给予书面通知书。
六、突然收到《拘留通知书》,该怎么办?
在我国,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多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三类。
如果您收到《拘留通知书》,上面写到“因涉嫌××罪”说明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您的家人已涉嫌犯罪。
刚进看守所您的家人是非常痛苦和无助的,所以我们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为他/她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前往看守所接待室去为他存点钱,顺便给他带点穿的衣服(存钱和送衣物的方式和注意事项,请咨询刑事律师)。
七、亲属被抓后,十分担心亲属挨打,该怎么办?
您的家人被刑拘后,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如果犯罪嫌疑人遭遇过刑讯逼供等,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讲明情况,律师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控告,如果事实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八、人被抓了,家属想见面问一些情况,该如何办理?
人被抓了,家属想见面问一些情况,这个心情我们非常理解。
但是法律有规定,刑事案件中,在法院判决、终止审理裁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生效以前,律师能见到,家属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既是本案辩护律师,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的除外)。
因此,在您的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应该尽早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同时为您转达工作和生活中的必要事项。
九、亲属涉嫌犯罪,谁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注意以上人员要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理解为,成年人+思想表达正常)。
十、请律师是不是必须要有《拘留通知书》?
有《拘留通知书》的,应带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了解准确的信息,有助于案件的办理。
如果确实没有《拘留通知书》,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交纳律师费。但聘请律师之前最好尽量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因何罪名被拘留,何时被拘留,案件的经过等等,以便律师能够更有效、更及时的为您和您的家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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