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送达难,罗毅律师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被省高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并联合会签文件 || 发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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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对外发布,短短一天阅读量已近三万,可见该举措获得广大律师以及人民群众的支持。
法律文书送达贯穿于整个诉讼进程,送达不仅对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还关系着正义、效率的实现。但实践中,企业注册登记住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企业人去楼空、恶意逃避送达甚至拒收法律文书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严重影响司法裁判的高效性与权威性。
在进行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后,我所罗毅主任在去年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四川省内全面推行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及电子送达承诺确认机制的建议》。在收到该建议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会商研究,历时一年半的时间,终于会签完成了高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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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创新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文书送达资源,极大方便向企业送达法律文书,解决“送达难”的顽瘴痼疾,诉讼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健全完善市场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利于缓解司法工作压力、也有利于当事人缓解司法工作送达压力。罗毅主任作为四川省人大代表,每年两会,都积极履职,建言献策,提出诸多良善建议,努力发挥律师代表的作用,切实解决司法实务难点、痛点,以自己的专业推动法治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