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刑辩 || 企业合规制度下的律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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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立企业合规体系既是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的制度保障,又是企业自我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措施。自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律师可以分别以合规顾问、辩护人、第三方机制成员的身份参与企业合规建设中,为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闭环式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企业合规;律师;法律服务
01
企业合规及其在我国的兴起
企业合规,是企业为有效防范、识别、应对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所建立的一整套公司治理体系。[ 陈瑞华:《企业合规的基本问题》,《中国法律评论》,2020年第1期。]它源自于美国,最早引起我国关注的是2006年发生在德国的西门子公司行贿案。在该案中,西门子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受到美国司法部和德国检察机关的追诉以及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的起诉,最终以该公司向德国和美国政府分别缴纳罚款8亿美元并向美国证交会退还3.5亿美元的不当利益而结案。之后,西门子公司吸取教训,着手建立独立而有效的合规体系,并为各国企业所采用。[ 陈瑞华: 《西门子的合规体系》,《中国律师》2019年第6期。]在我国,季卫东教授于2008年曾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提出了加强企业活动“合规性”的建议,并将“合规性”解读为企业必须遵守的三层次规范,即国家法律和政令、企业制定的共同体规则和协定、自由市场所要求的一般性诚信伦理。[ 季卫东: 《为企业合规性投石问路》,《财经》2008年第20 期。]而后,学者开始对企业合规之“规”进行研究,大致表述包括 “刑事、民事、行政法等实体法的规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的规约规范”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两处明确提到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同年9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在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正式宣告成立,合规风潮悄然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峰会上明确指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应该包括律师。据此,律师在企业合规管理中具有的独特价值愈加凸显。
02
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的价值
企业合规作为护卫企业经营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 姜先良:《企业合规与律师服务》,法律出版社2021 年第1 版,第165 页。]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意味着为企业合规运行提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式法律服务,这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律师专业价值的体现,更是对传统律师业务的转型升级的挑战与机遇。
(一)引导企业具体经营活动的合规合法
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可以有效引导企业在具体活动中合规合法经营,从而不断助推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的提升,及时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具体而言,对于尚未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通过律师合规服务为其量身打造合规管理计划,从而帮助其逐步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对于已经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律师合规服务帮助其查找漏洞和不足,从而及时对其进行完善。随着合规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势必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快速发展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
(二)识别企业经营中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点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刑事法律风险和外部刑事法律风险。内部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内部管理上存在问题,诱发企业内部犯罪;外部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对外经营活动不合规、不合法,引发刑事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而言,不论是外部还是内部刑事法律风险,都会为此付出代价、遭受损失。律师尤其是刑事律师拥有更强的识别潜在刑事风险的能力,能够快速接手业务和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转化为现实的刑事法律风险。
(三)建立健全企业全面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从生到亡,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法律风险,不同企业法律风险的诱因、状况、形式不尽相同,应设立具有企业自身独特的含法律、内控、合规于一体的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在法律事务部门的设置上,有必要采取“公司法务+外聘律师”相结合的模式,以公司专职法务为主导,外聘律师为骨干,全面负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因此类法律业务所涉行业、专业多而广,任何一名律师不能单枪匹马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企业外聘律师应当选择一个具有不同专业、统一行动、协同作战的专业律师团队。
(四)应对和化解涉案企业刑事合规风险
2017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单位犯罪1.4万件4.7万人,其中,2020年3月起,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试点开展“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自2021年以来,合规不起诉的数量明显增多。针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犯罪,结合办案经验,律师尽早介入对企业有效应对和化解已经发生的刑事合规风险具有重大意义,能够帮助企业以最合理的方式来面对,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3
律师如何参与企业合规建设
根据有关政策、意见和法律规定,律师可以以“三种身份”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律师接受企业聘请成为合规顾问,参与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二、律师作为涉嫌违规企业的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启动涉案企业合规;三、律师作为第三方机制的成员,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工作。
(一)律师作为企业的合规顾问
律师作为企业的合规顾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企业未受到任何违法调查时,律师在日常法律事务处理中进行合规审查,将企业合规融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为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诊断合法合规性风险、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合法合规意见;另一种是因企业涉嫌刑事风险时,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识别合规风险、制定合规计划、组建合规组织、制定合规制度、进行合规培训等专业支持,帮助企业顺利通过合规考察,从而使得企业获得合规不起诉的从宽处理。
(二)律师作为违规企业的辩护人
依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检察机关启动第三方机制可以依职权也可以申请。律师作为违规企业的辩护人,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要有意识地去甄别案件是否适用第三方机制,若是适用,应当在介入案件后及时作出启动第三方机制的辩护意见,适时提出适用第三方机制的申请。
依据《指导意见》第四条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同检察机关协商企业、个人认罪认罚、协助企业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接受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积极补救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等工作,争取在各个环节得到相关部门从宽处理情节的支持,为启动企业合规做好准备,并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等,帮助企业及其负责人化解刑事法律风险。
(三)律师作为第三方机制监督人
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律师作为第三方机制监督人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可以履行以下职责:
第一,审查合规计划、提出完善建议、确定考察期限。作为第三方机制成员,应当要求涉案企业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要求企业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限,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
第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涉案企业。作为第三方机制成员,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期届满后,应当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并报送负责选任第三方组织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三,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实则给予企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若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组织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新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并向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报告,就很有可能会不再适用企业合规整改制度。
第四,应邀列席案件的听证会,发表意见。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检察机关在拟作出不起诉或者从宽处罚的决定之前,作为第三方机制成员可以受检察机关邀请参与听证会,就涉案企业及其人员的具体履行情况、合规计划是否可以实现、是否达到整改目的等发表意见。
04
结 语
企业合规制度虽然在我国试点的时间不长,但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作为一个交叉领域的司法制度,目前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律师作为企业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应该发挥其法律价值,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帮助企业重视合规管理工作,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为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陈瑞华:《企业合规的基本问题》,《中国法律评论》,2020年第1期。
[2] 陈瑞华: 《西门子的合规体系》,《中国律师》2019年第6期。
[3] 季卫东: 《为企业合规性投石问路》,《财经》2008年第20 期。
[4] 姜先良:《企业合规与律师服务》,法律出版社2021 年第1 版,第1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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